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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装电梯实施办法“修订版”下月起施行

  原标题:加装电梯实施办法“修订版”下月起施行 优化许可手续,增设“业主自治”原则

  为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南京市启动对《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将在7月15日起施行。据悉,此次修订优化了加装电梯的许可手续,强调业主自治,同时增加诚信约束。

  “《实施办法》出台后,有力推动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但随着工作深入推进,也逐步暴露了部分制度设置不合理、申报许可不诚信、矛盾纠纷难化解等问题,需要对管理办法做修改和完善。”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9月,《实施办法》拟修订条款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征求各部门意见,同时,市政府多次组织专题会研究,最终,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记者看到,此次修改,突出了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治”原则。原《实施办法》第五条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修订版”中此条款变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治”的原则,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此次修改还优化了相关许可手续。“结合上位法修订和简政放权改革要求,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要件进行梳理,删除了没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材料,进一步优化申请手续。”上述负责人举例介绍,修订版第十一条明确的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原本要求提供8项材料,修改后只需提供4项相关材料。第十二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原本需要7项材料,修改后变成了5项。

  “修订版”结合机构改革,按照政府搭建平台、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对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也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记者看到,第三条第三项修改为“规划资源部门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管理工作”,第六项修改为“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资金补贴政策和计划拨付资金”。

  原版《实施办法》共24条,“修订版”变成了25条,主要新增了违法诚信处置,即,相关部门按照《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运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查处不按标准规范设计、不按图施工、弄虚作假等行为。具体规定由市房产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

  来自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南京市累计有2489部电梯签订书面协议,2203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1489部已办理规划审批手续,1277部已办理施工许可,在建及完工1129部。(记者 顾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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