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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游“旺季不得使用” 南京消费者报警纠纷被解决

  购买低价游 被要求“旺季不得使用”

  消费者报警纠纷被解决

  南报网讯 (通讯员 鼓公 记者 周爱明) 鼓楼区一市民花1000元团购三亚4天3晚双飞特价游,当他近日前往旅行社要求兑现时,旅行社称“特价游优惠旺季不得使用”。可究竟何时是旺季的起止日期,旅行社根本没有详细说明。

  市民小竺刚刚和爱人领了结婚证,两人约定暑期外出旅游度蜜月。于是小竺在鼓楼区山西路某旅行社网站团购了一份海南三亚双飞、4天3晚自由行,包含往返机票、3晚四星级酒店,每人仅需1000元。

  前几天,小竺致电旅行社确认出发时间时,却被告知这款团购产品不得在旅游旺季使用,而且付款后不予退款。小竺一听急坏了,第二天便前往旅行社讨说法,由于协调无果,他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得知,小竺团购的这款特惠旅游套餐的说明中,确实标注有“旅游旺季不得使用”字样,同样也标注了不支持退款内容。不过,旅游旺季的具体起止日期,该旅行社并未详细说明。

  最终,在民警协调下,旅行社答应小竺,可以在9月份以后使用这款团购产品,且必须提前一周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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