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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全国首创,46条全国领先 南京市发布“优化营商环境100条”3.0版

  2月23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年版)》。该政策共包括6个方面内容,重点在简政放权、精准监管、优化服务、要素保障、法治建设和改革试点等方面寻求了新的突破。其中,8条全国首创,46条全国领先,保持了南京政策措施的领先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招。自2018年起,南京市已连续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两个“100条”。为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示范城市,自去年9月起,南京市开展了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工作。近日,《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年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

  据介绍,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3.0版中8条全国首创政策为:探索非现场执法,将“先解决问题再说”机制延伸到企业服务,建设“宁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立“南京合伙人”制度,打造“海智湾”国际人才街区,深化“生根计划”,探索创新行业综合监管机制,试点远程监管。

  46条全国领先政策包括:实施关键重大项目“定制化”审批,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推进施工图“自审承诺制”,推行用电“管家式”服务,在全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试行经营范围全类登记制,推行“容缺受理”,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试行“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完善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学鹏发布《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0条(2021年版)》,市发改委、政务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融媒体记者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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