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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出台《浦口区优化营商环境18条》

江北明珠浦口(浦口融媒体中心供图)

  城市网讯 为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南京市浦口区于4月3日出台了《浦口区优化营商环境18条》(简称《18条》)政策文件。在《18条》中,8条措施为浦口区首创,10条措施对标先进地区进一步优化细化,其中部分政策实现了省市乃至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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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创的8条措施为:深化“十办”举措,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站办”、“一链办”、“一证办”、“自助办”、“网上办”、“全科办”、“代理办”、“就近办”、“一事办”、“延时办”。建立园区“金牌服务超市”,总结宣传高新区“金牌服务超市”典型经验,并向各园区推广。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效率,优化完善房地产项目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所有收件资料只收取一次,实现房地产项目办事资料“一次提交、全程共享”。快速办理退税业务,率先实施退税阶段提示制,通过税企服务智能平台向纳税人发送提示信息。精准做好税务服务,开通“浦税特快”营商环境服务专线,开展预约企业家早餐(视频)会活动,组建团队提供专业订制税收服务。提升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与支持实体经济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优化法治服务举措,组建涉企办案组,实行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审查包案办理。创建项目“云会审”平台,建立“浦口区项目准入云会审”系统,推行项目“不见面会审”。

  在首创的8条措施中,“十办”举措、“金牌服务超市”做到了全国首创,房地产项目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做到了全省首创。

  优化提升的10条措施包括:提升企业开办便捷度,全面实施“全链通”办理;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将设计方案审查压缩至8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压缩至3个工作日;优化提升工商类用户接水、燃气接入服务,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对区级重大项目试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畅通破产及重生机制,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运用“三步重生法”帮助企业破产重整等。

  《浦口区优化营商环境18条》的出台,将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和打造“浦口服务”特色品牌凝聚强大动能。(浦口区发改委 高秀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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